洩露公司機密 群創2前工程師公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2015-04-20

電子大廠群創公司的吳、馬前工程師帶槍投靠中國上海的新公司,不顧與老東家已簽下保密約定,仍將群創營業機密文件外洩給新公司,兩人被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提起公訴。
吳男(三十二歲)及馬男(二十八歲)分別於九十三年及九十八年進入奇美電子公司任職,九十八年底,奇美被群創電子併購,兩人轉為群創員工,其中吳男擔任彩色濾光片品質組組長,馬男擔任自動化組長。

一○二年間,一名自群創離職的陳姓員工到上海和輝光電子公司任職,陳男(不起訴處分)以電子郵件遊說吳、馬兩人跳槽,吳明知群創與和輝是光電產業的競爭對手,仍不顧已與群創公司簽下保密約定書,把群創列為營業秘密的「CF新產品製程Release Cheek List」文件寄給陳男。

馬男則於一○二年六月初及月底,兩度將群創公司生產製造的六十四點五吋面板導入零點五毫米玻璃各項實驗技術進行流程與條件等多項營業秘密,洩漏給和輝公司。檢察官認為吳、馬二人的行為已經明顯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的洩漏營業秘密、《刑法》的《背信罪》。

新聞出處 http://www.cdns.com.tw/news.php?n_id=23&nc_id=2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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